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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华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04年被认定为软件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软件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一年。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和原信息产业部、教育部、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软件企业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信部联产〔2000〕968号)关于经认定的软件企业实行年审制的有关规定,省经信委、省软件行业协会对我公司的软件企业资格进行了年审。并于2012年3月28日鄂经信软件〔2012〕90号《关于公布2012年湖北省软件企业年审结果的通知》,我公司通过了2012年软件业年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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